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4-07-13 12:56:50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8篇)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要用到事迹的地方还是很多的,事迹可以起到引导良好风气、推动工作、激励后进的作用。那么拟定事迹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院干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打响疫情防控狙击战。在这场战“疫”中,非党员干警们在各党支部的的带领下,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奋勇争先,冲锋在前,认真履职,担当作为。沈洋同志是我院民二庭的一名法官助理,他主动对民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赵泽生同志说:“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是我会和党员做得一样好,请让我加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

沈洋同志是2019年刚刚加入法院队伍的新生力量。家在外省的他,本就很少有机会回家探望双亲。这个春节,他本可以回到安徽老家和父母团聚,但是在疫情狙击战面前,他主动选择留在法院坚守防疫执勤岗位,服从组织命令,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在小区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总是主动请缨,冲在最前面,目前他已经参与旭苑小区两次全面摸排工作。不仅如此,他还细心得体谅其他不方便的同事,主动替换他们防疫执勤。在“与家人团圆”和“坚守防疫岗位”两者中,他选择了坚守岗位,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大年三十至大年初二这几天,本是节日气氛最浓厚的时候,但是面对突如起来的疫情,沈洋同志连续坚守值班岗位,用自己和党员同志一样的初心和使命,毫不犹豫加入到疫情防控的战斗中去,不是党员,却胜似党员!

优秀是一种习惯。不仅在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积极主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他也一直要求上进。沈洋同志由于家在外地,自工作以来一直住在单位。沈洋同志抓住这个便利条件,经常在下班后还钻到办公室整理卷宗、研究案情,主动利用业余时间来提升自己。赵泽生同志说:“我晚上值夜班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民二庭的灯亮着,我知道那是沈洋同志还在办公室学习”。

沈洋同志这种时刻保持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的状态,扎实工作的决心和意志,闻令而动、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值得全院年轻干警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仅在平日做得好,在疫情面前更能反应果断迅速、运转高效有序、执行坚决有力!现在疫情防控正处在胶着对垒状态,希望全院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同心同德,共克时艰!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

刘鹏,男,出生于1992年11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任淳化县人民法院方里人民法庭法官助理。自2016年9月进入淳化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刘鹏同志先后在执行局、县法院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方里人民法庭等岗位工作。在各个不同的岗位上,他始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圆满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曾先后获得淳化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公务员“嘉奖”等荣誉。

2017年6月,因为曾当过“大学生村官”,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缘故,刘鹏被县法院派往扶贫一线,担任县法院驻方里镇宁塬村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队员,来到偏远的宁塬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面对全县贫困户最多的村,他克服困难,坚持吃住在村,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就遍访全村135户贫困户,认真了解并记录每户的致贫原因、家庭情况等,在很短时间内就对全村所有贫困户户内情况做到了“一口清”。他认真学习各项扶贫政策,同帮扶人一道,根据每户贫困户的不同致贫原因,为全村贫困户都制定了针对性的帮扶计划。为了帮助贫困户自主脱贫,他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动员他们积极发展种养殖产业;县上农业部门来村上开展产业核查时工作时,他深入田间地头、羊圈猪舍,登记、核实各户产业情况,让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都能享受产业帮扶政策,及时领到了产业补贴资金。在刘鹏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国家各项有力政策的扶持,2018年底,宁塬村摘掉了几十年的贫困村帽子,全村除13户兜底户外,其余120余户贫困户全部按期脱贫退出。

2019年1月,刘鹏调至方里人民法庭担任法官助理,为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他边学边做,每次开庭前,他都会主动查阅卷宗材料,整理出阅卷过程中的疑难点,供法官参考。庭审中,他认真听取、记录当事人意见和法官对案件证据的认定。庭审后,他在法官的指导下拟定裁判文书,协助法官做好校对工作,逐字逐句斟酌用词,确保文书质量。担任方里法庭法官助理三年多来,共辅助法官办理民事案件630余件。基层法庭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地方,几乎每天都会有群众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面对不熟悉法律的农村群众,他耐心地为群众一一解答他们心中的法律困惑,实实在在做到了既执法,又普法。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执法者,更要严守纪律这条生命线。在工作期间,刘鹏始终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兢兢业业做好职责内工作。对私下打听案件进展的朋友及亲属,他总是耐心解释相关工作要求,坚决不透露任何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事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他始终坚持原则,恪守廉洁自律,时刻做到慎微、慎独、慎行,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回首司法路,风雨守初心。正是凭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刘鹏才能不惧风雨,勇往直前,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淳化法院的司法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官助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3

周玲,女,土家族,1988年10月出生,重庆市酉阳县人,研究生学历,2011年进入酉阳法院工作,先后在第三人民法庭、监察室、委员合议庭、民二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酉阳县法院法官助理,酉阳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小组成员。

参加工作以来,周玲同志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践行司法为民,在平凡而普通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用主动作为和勇于担当履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神圣使命。曾先后获得酉阳法院“先进个人”“信息宣传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内夯政治理论,外筑专业能力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与自觉。每逢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文件出台,周玲同志都积极通过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加强先进思想理论武装,做到了把爱党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脑海里,做到了言行举止始终同中央、市委及上级法院要求保持一致,政治理论积累丰富,政治素养较好。坚持与时俱进、常学常新,对新实施的法律、司法解释,周玲均第一时间进行自学,并通过部门组织深学,帮助消化,还利用业余时间拓宽知识面,保证学习时间,注重学习效果,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适应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此处隐藏6607个字……士,现为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怀头他拉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海西州行政学院“2019年全州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优秀学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对照法官助理职责规定,并将自己置身于审判岗位,以一名承办法官办理案件的态度和视角来履职,协助法官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同时,高标准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受到法官和庭室分管领导的肯定。

一、参与疫情防控,主动作为,发扬担当精神。

2020年2月4日一大早,他就来到了离市区50多公里的怀头他拉镇,在镇政府的安排下,到东滩村协助乡镇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和宣传工作、排查工作。

连日来,打电话就是他的主要职责,“您好,我是德令哈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最近,您有没有接触过来自湖北籍或武汉的外来人员?您和您的家人近期有没有去过外省?家庭成员当中有无咳嗽、发热等症状”……他一边打着,一边记着,同时特意叮嘱村民在疫情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务必减少探亲访友和聚餐聚会等。

两天的时间,他排查了36户,127人次,在排查过程中问清返乡人员路径,接触人员等信息,并做好工作日志。疫情期间,他和同事及乡镇干部,多次放弃午休时间,前往镇区泉水粱、茶叶沟等管护站检查点慰问执勤人员,发放防护服,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协助村委会做好村道关卡排查、车辆的登记,值班、返乡人员统计日报等工作。同时,还不忘本职工作,针对重点疫区确有必要延期开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做好诉讼事项告知、提示工作。

为支援一线“主力军”,他还积极参与捐助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他说,只要人人献出一份爱心,贡献一份力量,奋战“疫”线战士们的物资就有保障了。他利用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全方位防疫宣传工作,积极有效的传播传递正面正确信息,营造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疫情的舆论氛围。

在驻村防疫期间,他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和驻村同事及乡镇干部一道,同人民群众一起并肩作战,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他说,坚守岗位,筑牢防线,我们要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主动团结同志,创新思路,发扬奉献精神。

2019年7月,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怀头他拉人民法庭挂牌正式成立,该同志被分配至怀头他拉人民法庭工作,怀头他拉人民法庭辖区为柯鲁柯镇所属陶生诺尔村、茶汉沙村、德令哈村、花土村、金原村、莲湖村、乌兰甘沟村、民兴村、希望村、克鲁诺尔村、安康村、新秀村、德兴路社区13村社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地域广、案件多,却只有一名员额法官。面对案多人少的局面,该同志能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从接待当事人、立案到开庭审理、制作裁判文书再到送达文书、整卷归档,都能积极做好主审法官与书记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可能地减轻法官的负担,保证案件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当面对基层群众网上立案难、开庭难时,该同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作为,积极录制“青海移动微法院”操作微视频、“掌上法庭”操作微视频、人民调解微视频等,并配以字幕进行广泛宣传,达到了让老百姓一看就懂,一用就会的良好效果,极大提高了法庭工作效率。2020年协助法官办理案件近200件,结案率达95%。

2021年3月份该同志被抽调院整顿办开展工作,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该同志不分黑夜,不分周末,经常加班加点,几乎把办公室当成了自家的家。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如起草重要文件、拟写领导讲话材料等,很多时候都是通宵达旦,累了就躺在沙发睡,始终以大局出发,维护集体利益,舍小家顾大家。

三、坚守法治信仰,敢于担当,投身普法宣传工作。

2020年3月24日,为提高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辖区人民调解员联络员、普法宣传员、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该同志积极参与怀头他拉镇司法所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培训会。会上,他讲解了人民调解概念、性质、组织形式、实践模式、人民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衔接等方面内容。就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要求,通过典型案例呈现,重点法条解读,讲述常见调解的技巧、调解卷宗的规范化制作,以及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办理程序。通过此次培训,乡镇人民调解联络员、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普法宣传员对相关法律知识、工作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为以后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法援工作、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充实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技巧。2020年11月13日,他还走进德令哈市第一中学,围绕“杜绝校园欺凌,建设和谐校园”开展普法活动,围绕校园欺凌是什么、表现、特点、危害、原因、应对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宣讲民法典、未成年保护法相关内容,参与师生达300余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师生一致好评。2021年3月9日,李超同志走进德令哈市柯鲁柯镇第五中学,开展青少年校园普法宣传工作。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该同志虽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但始终以优秀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中讲究方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摒弃年轻人浮躁,以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好人民群众贴心人。例如,2020年9月2日下午,60岁左右周大爷来到法庭诉苦,因为几个月前,他将自家小型搅拌机借给同村村民袁某某使用,因迟迟不肯归还,双方为此多次发生言语冲突,甚至大大出手,双方就这样结下了梁子,自此双方之间矛盾愈演愈烈,双方谁也不肯让步,一言不合就来到法庭,经过该同志的一番彻骨谈心,才弄清楚其中缘由,该同志通过邀请同村双方共同好友出面进行调解,经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借用人袁某某还主动赔偿了周大爷500元费用,至此,这场纠纷化解在法庭大门口。

五、勤奋学习,廉洁奉公,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入职以来,该同志不断提升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勤于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新相关司法解释、法规等,始终保持勤奋好学的学风,把新的知识不断转化用于实践。同时,还通过《青海网络干部学院》《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武装头脑,丰富知识体系。在2019年3月至9月期间,先后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的2019全省法官助理培训、立案及再审审查业务培训,海西州公务员初任培训,进一步加强了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交流互动,开拓视野,增强了政治理论素养,坚定了职业理想信念。除此之外,还主动参与各项活动,如前往烈士陵园缅怀先烈活动,“法治宣传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庆七一主题活动”,“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诗歌朗诵会”,开展“红船精神”个人学习分享会、组织开展青年干警读书会等,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他虚心求教,向资深法官和身边每一位同事学习,汲取有益经验,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廉洁自律,时刻注意自己言谈举止,细心听取当事人诉求,耐心答复,能将廉洁奉公的职业作风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他就像小小螺丝钉,默默承担着应尽的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他始终慎于行、敏于严、精于业,凭着对法律事业的满腔热血,以细心、耐心、真诚服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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