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1
根据区教体局《通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发放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对参加课后服务教职工、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服务补助发放等工作。
二、发放原则
严格按照教体局要求,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不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先考核后分配,按劳取酬,以人为本,公开透明。
三、发放对象
所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职工和服务管理人员。
四、资金收取
严格依据区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收费通知精神,学生自愿选择,按每学期每生300元收取,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免收服务费。
五、考核发放办法
1、我校目前课后延时服务每天两课时:第一课时15:30-16:30,第二课时16:30-17:30。对参与服务人员在“工作纪律与安全、常规管理、服务成果、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标准发放课后服务费。
2、按服务课时数核定工作量,并以此计算课后服务补助,每课时课后服务补助70元,以每位老师实际服务课时数计发。对服务管理补助,参照服务老师补助计发,不得突破。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后勤保安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予以适当补贴。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报酬控制在总报酬支出的10%之内。
本方案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呈报区教体局审核,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发放标准如与上级要求冲突,以上级要求为准。
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2
一、服务费发放的原则和要求
1.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我校每周延时服务时间是星期二到星期五,共12个班,分别安排了辅导老师负责本班学生的服务工作,每天下午2节课,一二年级下午4:40结束;三到六年级下午5:20结束。我校主要服务内容是后进生补救,过关,作业讲解。学校每天安排4人参与延时服务管理工作,分为两组,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每组2人,负责延时服务工作的巡视,登记当天学生数、要求参与服务教师签字、查看课间学生活动安全和组织排队放学。
2.考核发放。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市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海教基(2020)64号)文件,我校将在学期末根据课后服务的各项常规检查、学生活动记录、学生发展质量等对参与服务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纪律与安全、常规管理、服务质量、服务综合评价四部分。管理(含服务)人员考核内容及占比分别为:协调组织20%、常规巡查20%、服务指导与成效40%、综合评价20%,考核合格方可发放服务费,如有违纪事件、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视情况扣减服务费。
3.集体通过。我校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是经过学校校务会研究讨论后制定的初稿,初稿呈报区镇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的发放方案,将在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
4.审核备案。学校按审核和公示通过后的发放方案发放服务费,发放结果须报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财务组审核并报教体局财务科备案。
二、费用发放标准
经过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我校延时服务费用发放拟分为三个方面进行。
1.教师课时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市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海教基(2020)64号)文件,结算课时费时可按照班额大小适当增减课时服务费标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参与辅导的教师课时服务费标准为每课时60元左右(含管理费10元)。
2.行政管理服务费。我校共有500多名学生参加延时服务,每天安排4人负责延时服务的管理工作,参与管理的人员负责当天延时服务的安全管理,负责延时服务工作的巡视,登记当天学生数、负责参与服务教师点名(签字)、查看课间学生活动安全和组织排队放学。管理人员必须在师生放学后,方可离校。每人每次47元。
3.课后服务费用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少数结余部分用于学校固定资产折损、水电费、油印费等。
三、延时服务费发放程序
1.根据学校记载情况统计各位老师延时服务的课时数,交教职工自己核对,公示;参与管理的成员核对参与服务的次数,公示。
2.根据发放标准计算服务费,并公示。考核奖根据实际情况考核后测算,公示。
3.发放方案和测算结果经教职工会议通过;上报教办审核;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财务科备案后,发放服务费。
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3
为了规范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充分体现课后服务中教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20XX〕111号)、《埇桥区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埇教体基〔20XX〕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指定本方案。
一、收费管理
(一)收费办法。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学生因故缺席课后服务连续一周以上的,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课后服务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二)收费公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三)使用范围。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
二、分配办法
(一)分配原则。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教师劳务报酬,按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由于我校学生少,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本校课后服务岗位劳务报酬执行标准,合理发放。
(二)分配对象
1.全校教职工(包括门卫、保安以及勤杂人员)全员参与。
2.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三)具体办法
1.管理服务补助费
(1)课后服务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值班领导以每人每天0元计,保安每人每天30元计,勤杂人员每人每天0元计。(学校学生少,用于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老师的费用不足,值班领导及勤杂人员不要补助。)
(2)行政值班管理:每人每天补助0元。
2.课后服务辅导补助
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计算,学期汇总。计算公式:
(课后服务费总额-管理服务补助费-校外人员劳务报酬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维护支出)÷全校本学期总课时数×教师本学期实际上课节数
(四)绩效考核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以月为考核周期,从所有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总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领取100%延时服务费。
2.有事要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
4.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教师课后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4
根据市教体局相关会议精神及发放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订我校课后服务费经费发放方案如下:
一、发放原则
倾斜一线。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严格按照教体局的要求不随意增加管理人员,不改变课后服务费发放的性质与意义。
二、发放办法
学期末根据课后服务的各项常规检查、学生活动记录、学生发展质量等对参与服务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纪律与安全、常规管理、服务成果、综合评价四部分,占比分别为:20%、20%、40%、20%。
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及占比分别为:协调组织20%、常规巡查20%、服务指导与成效40%、综合评价20%,考核合格方可发放服务费,如有违纪事件、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视情况扣减服务费。
三、发放标准
1.根据市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审批小组核定的标准,小学标准班额课时费为55元(含管理费5元)。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市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海教基(2020)64号)文件,结算课时费时可按照全校参加学生人数的百分比及班额大小适当增减课时服务费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各班级以实收费用学生数提行政管理类服务费后计发。
2.行政管理类服务费:按天计算,小学每人每天的管理费一律不得超过本校平均单节课时费的标准,最高为50元/人/天。各校每天行政管理人员人数参照学生实际参与服务人数确定如下:
①200人以下,不超过2人;
②200-500人,不超过4人。
我校管理人员为2人,经测算,本校提行政管理类服务费后教师平均单节课时费为43元,管理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3元。
四、发放程序
根据市局提供的发放建议,学校校务会研究讨论拿出初步发放方案,呈报区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发放结果报局财务科审核备案。
本方案发放标准如与上级要求相冲突,以上级要求为准。
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5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服务学生,按工作量分配的原则,特制订延时服务收费及分配方案及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是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服务群众实际需求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务、总务、少先队和教师为成员的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三、发放范围
所有参与延时服务的教职工。
四、具体办法
(一)收费基数的确定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学期课后延时合计93天,每天下午延时两节课,时间从16:05---17:45共100分钟。学校所有参与学生课后延时的学生167人,一、二年级(时间:16:05--17:30)每生280元/学期,三至六年级每生300元/学期。
(二)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按照课时数界定。
1、课时的界定
班级课时:按照我校规定课后延时服务的时间,每个工作日2课时。我校共6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课时(含社团活动小组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本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工勤人员服务费用/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具体服务天数共计93天。每位教师依照课后延时签到为准,工勤人员每位1500元/学期,本学期合计1116课时,按照文件要求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五、工作要求
参与延时服务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延时服务”分工安排,指导好学生延时期间的活动效果及学生安全,对玩忽职守、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停发费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1、下午看护班值班人员,由参与学习的学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每天轮流值班。值班教师要做好记录,凭值班记录每人每次记1节。
2、每学期初由教师自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班主任优先安排)同意后,排班轮流值班。值勤领导要做好记录。延时服务中,必须认真管理好学生,不得随意脱岗。
3、遇突发情况,临时承担辅助工作的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填写书面材料报学校管理人员审核后及时记录考核。
4、分配原则为延时服务总经费除以参与延时服务教师看护的总节数,再乘以个人节数作为参与教师每个人的延时服务费。
5、学校一学期一汇总,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放。
六、发放原则
按工作量计算,多劳多得。
以上方案内容,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延时服务费发放方案6
为调动教学积极性,规范延时服务收费与支出管理,我校以上级部门关于课后延时服务的精神要点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额度:
上级拨付课后服务费总额
二、分配对象:
参与课后服务的全体教职工
三、分配办法:
(一)上级拨付课后服务费总额全部分配至各班级;
(二)教务主任负责全校课后服务费的分配;
(三)教务主任统计课后服务教师人数、课时数、出勤率;
(四)根据各班级实际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数具体分配金额,公示如下:
各班级每月应得数=班级参加延时学生数×60元,教师应得数=(班级每月应得数÷班级课时数)×个人课后服务课时
注:教师每课时所得服务费不得超出50元,超出部分用于学校水电费支出。
四、纪律要求
课后服务期间出现空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不良影响,每次扣除辅导教师课后服务费20元,出现重大事故或严重违反师德问题事件,暂停该教师的课后服务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解决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